签发支票的九不准,一定要看!
来源:憨牛网2022-03-22 10:062273
(1)不允许更改发行日期;
(2)收款人名称不变;
(3)以防万一,不要改变金额。根据《票据法》,支票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将成为无效票据;
(4)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即签发超过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支票;
(5)不得签发远期支票;
(6)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签发的空白支票是指预先盖章的支票。如果你带着这种支票出门,一旦丢失会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7)不允许签发有缺陷的支票。有缺陷的支票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印鉴不符,即支票上的印鉴与银行预留的印鉴不符,或者支票上的印鉴没有盖全。银行审核印鉴不符时,除将支票作废并退回外,还将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用印泥代替印泥盖章的支票,或者印章字迹模糊的支票。
(3)空头支票,即票面破损、污损、字迹不清或难以辨认的支票。
用不一致的帐户名或简称核对。
变更不在预留印鉴的支票上。
付款人已结清账户的支票。
检查是否未填写或使用不当。
未按要求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书写的支票。
购买未经批准的特殊控制商品的支票。
不是我们银行的支票。
二、要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晰
(1)支票应按序号连续签发,不允许有跳号;
(2)日期中的年份应完整,不能缩写,如1999不能写成99年;
(3)收款人必须写全称,不能写简称,以防户名不符,导致退款;
(4)发行人开户银行名称应清晰加盖刻制的银行印章(向银行购买支票时加盖),不要手写(银行会计规范化管理要求);
(5)发行人要写公司账号,****好用小章;
(6)注意大小写日期、收款人、金额填写准确,防止签署无效支票;
(7)其他更改的地方应加盖预留印鉴,并使用印泥;
(八)不得签发冒用的支票。签发目的不真实的支票,是一种获取银行信用的行为。一经发现,银行将按照违反结算制度进行经济处罚。
(九)不得将加盖印章的支票存放在他人处,由他人代为签发,防止形成空头支票或经济诈骗;
(10)由于当前支票上没有付款人姓名一栏,必须使用银行预留的印章,所以印章必须清晰;
(11)不要用蓝色墨水填写。总之要遵守银行的规定,不能自以为是。
三、要由专人签发
支票应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和签发,不得多人干预,以分清责任。现在支票打印机也陆续在会计部门使用,需要明确出纳专人的使用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柜员不仅要经常使用支票,还要学会使用其他银行结算方式,如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等结算方式,开展和办理各种经济业务。
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