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问:一人能申请办理两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遵循一店一证的原则,申请人此前已经合法取得了多少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均不影响其再次申请和取得许可的资格。您只要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不予发证的禁止情形,就可以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连锁店是否需要分别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因此,连锁店也应该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前段时间烟草证被浸泡后,记载的信息模糊不清了,请问我需要重新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我现在还可以继续卖烟吗?
答:不需要重新审办;可以继续卖烟。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损毁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二)遗失或损毁证明;(三)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综上,您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烟草证信息记载模糊不清属于证件遭损毁,因此不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只需向原发证机关出具补办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申请补发即可。补办期间,您可继续依法从事卷烟零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