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再加速!怎么征?征多少?基本草案已起草完成
来源:憨牛网2022-03-16 14:251762
随着2018年、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两年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的关注度持续提升。从今年两会传来的消息来看,房地产税目前正处于立法准备阶段,基本草案已经起草完毕。
近日,国务院确定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要求各部门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按照分工逐项制定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其中,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协调。
业内人士表示,国务院敦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工作,房地产税法草案完善或将提速,落地时间已经不远。
那么房地产税将如何征收呢?多少钱?既能符合经济健康发展的规律又能满足老百姓的期待?
许多专家论证了房地产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提出了当前形势下有可能实现的几种征收方式。让我们来看看。
从国际经验来看,房地产税征收的税基主要包括以租金收入为依据征收和以房屋评估价值为依据征收两种方式。就我国而言,预计房地产税将按房屋评估值征收。
在估价的时候,会按照评估价值,也就是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不是房屋的原值(也就是购买时的价格),来征收房地产税。房价上涨时,房地产税负会增加,可以起到抑制房价上涨的作用。但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终评估值可能会有所折扣,应设定合适的评估率。
在房屋估价的基础上,以家庭或人均为单位设定房屋面积免征额,适当放宽住宅免税面积,以保证拥有自有住房者的利益,避免进一步增加其税负,满足住房的基本民生需求。
目前认可度较高的相对合理的方法是以家庭为单位免征首套普通住房,然后以家庭(户)人均为单位对超出免征面积的部分征收房地产税。
如果对个人住房所有权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比重可能会大幅提高,但同时交易流转过程中的税费,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将会合并及相应调低,以避免双重课税。
房产税免征的具体标准设定,应在中央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地方因素,由省级或副省级政府根据人口和住房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区域气候特点等多种因素自行制定和调整。从而更加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主体税收的特点。
如何确定房子是否空置已经讨论了好几年,但仍有争议,暂时没有确定空置标准的可能性。因此,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是可行的,但对空置税要谨慎。
从征收对象来看,直接“一刀切”征收并不现实。预计未来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应该是部分覆盖,从一线和二线热点城市的增量房开始,从增量房扩大到存量房,从高档房扩大到普通房。三四线城市暂免或给予一定的免缴条件,同一城市的核心区和非核心区征收标准会有较大差异。
目前,房地产税立法的法律基础、制度基础和技术基础已经逐步明确,进入密集立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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