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供商标使用证据
来源:憨牛网2022-08-17 15:541601
关于商标的争议可能会有很多种情况,各类群众在面对争议时,是可以提出商标使用证据来维权的,在进行诉讼的时候,这些证据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说这些证据就比较关键了,那么如何提供商标使用证据?
一、如何提供商标使用证据
1、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使用注册商标证据材料。
2、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书证的,应当是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公证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印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3、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物证的,应当提供原物。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盖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提供其中的一部分。
4、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合证明事实等;
(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5、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书面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住所、工作单位或者职业等基本情况;
(二)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三)注明出具日期;
(四)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明人身份的文件。
6、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载明委托人和鉴定部门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鉴定部门及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取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7、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代理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并在证据目录上签名盖章、注明提供日期。
8、下列商标使用证据没有其他有效证据相互印证的,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商标使用事实的依据:
(一)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或者协议;
(二)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洗衣、合同;
(三)书面证言;
(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等;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六)其他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材料。
二、商标使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依法使用商标,不违背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商标,不得随意对注册商标进行更改,不得超商品(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2、恰当使用商标:这样使用的目的是防止商标演变成通用名称,尤其是暗示性的商标和臆造词作商标,更要注意这一点。
(1)将产品的通用名称与其商标一起使用。
(2)使用商标通告。
(3)以特别字体使用商标。
(4)以正确的语法使用商标。
3、突出使用商标:意为将商标置于包装或标识显著的位置,在当前,很多企业并不重视这方面,把商标设计的很小,放在不起眼的位置,实际上等于形同虚设。
4、当商标注册成功之后,需要长期的使用商标,商标的信誉建立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选择好商标之后,需要坚持使用该商标,尽量经常更换,尤其是当企业商标具有一定影响时,需要坚持使用下去,文字、色彩、图案都不要变。
三、商标使用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如果是类似商品的话在使用同一个商标,那么商标转让不能够分割转让。
这种情况虽然很少发生,但是还是有的,所以对商标的查询很重要,如果遇到就不能够单独转让,一定要一并转让。
2、同样的同一商品使用相似商标的,不能只转让其中的一个商标。
如果一个产品使用两个近似的商标进行推广过,那么如果要购买其中一个的话,就一定要两个商标一并转让。
3、商标是否正在被许可。
正在被许可的商标是不能够进行转让的,只有许可取消或者完成后才能进行转让。
4、转让商标是否在有效使用内。
商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比如是否被撤消、是否已过续展期、是否因为什么问题被注销等情况。
5、转让商标是否为TM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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