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八人的科技公司如何拿到120万高新认定奖励?
来源:憨牛网2022-08-17 16:121673
只有八人的科技公司如何拿到120万高新认定奖励?
2021年已过至中旬,全国各地已都陆续开展了高新企业申报窗口。我们熟知在进行高企申报前,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就有这八大项: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如果回归到现实情况,还是有相当企业无法悉知自己能否满足条件,也并不清楚整个申报过程中会涉及到哪些资料。参照去年的深圳高新申报时间(****批六月)来看,今年****批申报时间也即将公布。
一般高企申报准备时间需长达6个月左右,除开企业本身数据完善,资质齐全的,为确保申报成功率,建议欲申报高新认证的企业都要进行提前的规划与调整。
我们以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申报高新为例,该公司是一家比较年轻的创业型公司,专注于虚拟现实技术研发和应用,目前在VR体验店建设、运营及VR商用设备技术等领域具有强大的优势。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阻碍。
☑人员方面
前期人员只有8个,入职管理不规范,导致人员信息、资料等缺失严重。
☑财务方面
前期财务委托代理记账公司,财务数据不明晰。
☑立项方面
立项流程不规范,立项材料管理不统一。
☑知识产权方面
未申请相关知识产权文件。
☑研发机构方面
未明确公司的科研部门。
之后,通过咨询公司初步信息收集——企业信息调研——管理规划研讨等环节,从科技财税管理、人员管理、科研立项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研发机构管理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帮助企业成功申报高企。
帮助该公司成功申请了一系列的资质认定和资金扶持。例如: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120万
■获得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奖励1330万
■获得广州市创新基金项目50万
■获得广州市创新标杆百强企业认定奖励100万
■获得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5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有一些硬性条件,不符合其中一条直接pass,今天就给大家罗列一下,以便大家有的放矢,顺利拿到高新认证。
哪些企业无法申报国高认定?
一、成立未满一年以上的企业。
二、注册地不在中国大陆的企业。
三、不是国家重点支持八大领域内的企业
【例如: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四、上年度销售收入为0的企业。
五、近三年没有任何知识产权授权的企业
【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六、未进行相关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没有研发费用支出的企业。
七、没有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或科技人员占比较低,不足10%的企业。
八、无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总收入比例低于60%的企业。
九、有其他有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材料准备方面容易产生的误区
一、领域方面
目前新版管理办法不以终端产品论!重点考察现实产品功能的核心支撑技术!
二、筛选性指标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重要否决指标,可一目了然的看出公司的主营范围。
如企业经营范围中不含研发、技术服务等描述,仅为代理销售、加工一类,一般在专家评审中这类企业的材料会重点检查。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产品的关联性同样是专家评审的重要考核指标,如生产的某类普通产品仅有生产线方面的工具性质实用新型专利,存在对高新产品的支持度明显不足。
四、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五、成果转化
技术含量不高,缺乏可靠佐证,内部管理混乱,知识资源流失。
六、评价性指标
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能力(满分30分)
七、每年转化5项以上;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只计为一项;同一科技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企业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六)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八)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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