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战疫情、送温暖”支持企业 发展政策摘编(2.0版) ——稳岗就业政策
来源:admin2022-08-17 18:351842
稳岗就业政策
1、援企稳岗返还。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经核准后,享受返还标准为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享受返还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截止2019年12月31日无欠费);(2)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企业申报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2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以上的,裁员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19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5.5%。
【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22号)
【适用范围】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申报流程】
2020年6月30日前,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区人力社保部门将会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后,将返还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
【申报方式】
申报网址:http://rlsbj.cq.gov.cn/sbjb/jyweb/
【咨询电话】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63557821
2、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技能培训(含企业新型学徒制、家政服务培训)可将全部理论课(不低于总课时的30%)纳入线上培训,可通过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也可纳入,创业培训可采取直播授课、线上互动交流答疑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补贴****高4862元/人,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项目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22号)
【适用范围】
新型学徒制企业或培训机构
【申报流程】
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社局)提出培训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按照培训组织和管理要求开展职业培训,线上、线下全部培训课程完成后,提供《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花名册》、税务发票,向批准培训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补贴。
【申报方式】
向批准培训的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6355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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