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肆虐,商标期限延误怎么办?
来源:憨牛网2022-08-17 15:411670
经常关注憨牛网的各位小伙伴应该都知道,专利和商标的使用都是有期限的。
以商标为例来说,一般情况下,商标一经核准注册,便获得了十年的有效期。商标到期后,商标权人拥有十二个月的商标续展期和六个月的商标宽展期。
商标权人只要在上述两个时期内进行商标续展,就可以继续使用商标。如果接连错过上述两个时期未对商标进行续展,商标将被依法撤销,商标权人也回天乏术,只得重新申请商标。
然而众所周知,春节期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由武汉蔓延到了全国,为了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各机关单位、企业纷纷延后开工。但不少商标权人、专利权人所持有的商标、专利等,恰好在这一特殊时间到期,面临着失去商标、专利的风险。
但就在1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第350号)”,公告中表明,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各类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的,期限届满日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春节假期的安排顺延至假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
(第350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合法权益,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对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办理的相关期限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二、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三、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四、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各类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的,期限届满日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春节假期的安排顺延至假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月28日
商标、专利续期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意义非凡,商标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集中展示,而专利则保护了企业的创新研发成果不受损害。
在这个举国上下万众一心,共同抗疫的特殊时期,憨牛网也必将全心全力守护客户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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