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征集意见超13万条!起征点有望提至9000元!
来源:憨牛网2022-08-18 11:532106
今天是八月的****天,就在刚过去的七月末啊,《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也告下了段落。此次征集的意见超过了13万条,关注度远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那么,大伙都提了哪些意见?引起争论的焦点都有哪些?就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公众的声音吧。
焦点一:起征点5000元偏低?1万元可行吗?
历次个税修法,起征点****为社会关注。这次改革啊,个税起征点拟从3500元提升至5000元,同时,计算方式也将有所改变,要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在一起征税。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然而,在一些民众甚至专家看来,起征点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他们觉得啊,以现在人的工资和消费水平,5000元的起征点还算偏低,7000元才比较合适。甚至还有网友提出,希望起征点能够提高至1万元。
当然,对于“万元起征点”,有学者提出了反对意见,并且表示:“如果提至万元,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权’,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日前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经济每月谈”上称,也就是说,“5000再往上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
焦点二:起征点是否可各地不同?
在争议起征点是否偏低的同时,还有专家提出个税起征点不能“一刀切”,起征点是否可各地不同呢?
我们注意到啊,同意这类观点的网友也不在少数。他们认为,应该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个税起征点。因为各地住房、交通、饮食等费用差距较大,一些小城市月收入5000元就可以过得很舒坦,而在一二线大城市,月收入1万元依旧舍不得花钱,“一刀切”的话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
全国人大代表蔡毅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提出,“例如广东、上海是否可以考虑起征点提到8000元至9000元。”
但是,学者贾康认为,跨行政区的时候****好不要有个税的壁垒去影响(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市场调节机制。在他看来,把个税起征点设定为一个自动调节的机制和物价水平挂钩,倒不失为一个可以考虑的趋向,比如每3年根据物价指数自动调整。
焦点三:专项附加扣除变相征收“单身税”?
除了起征点的提高,本次改革的另一大亮点是首次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
换句话说,以后纳税时,除了要减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还要再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后才得出你要纳税的金额。
有网友因此将“专项附加扣除”解读为“单身税”,理由是单身人士不存在子女教育等支出,将会比已婚人士交更多的税。
对于这一说法,有专家并不认同。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啊,对于养育子女的家庭来说,因为负担重,对产生的支出适当给予扣除,是合理且应当的。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专项附加项目并没有区分是单身还是已婚已育,像继续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贷款、住房租金等项目,你看,这是每个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到的呀。
焦点四:赡养老人费、幼儿哺育费可否扣除?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珺表示,专项附加扣除的本意呢,是要在同等收入的条件下区分纳税人的不同生活境况,比如抚养/赡养人口、身体健康状态、住房支出压力等。
因此啊,就有观点认为,“专项附加扣除的力度还可以更大一些。”
在审议草案时,有部分人大委员提出了增加扣除“赡养老人和照顾婴幼儿的支出”。理由是,老人90%是居家养老,所以赡养老人费用应该考虑扣除;而实施二胎政策后,0到3岁婴幼儿的哺育费用也应该考虑扣除。
不过在一些专家看来啊,从政策制定角度来看,专项附加扣除不仅要考虑个人负担的差异性,也要考虑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以保持税制的公平,同时,避免引发类似单身税的误解。
焦点五:是否可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网络上,个税改革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被众多网友叫好,同时,也引发了大家关心的另一个话题——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算、有哪些程序、如何证明这些支出?
根据草案,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我们注意到,有些民众对这部分费用如何认定和扣除抱有疑问。
比如说,这部分如果落实到个人要怎么认定?如果以家庭为单位扣除又要怎么计算?
有人大代表建议,要考虑到家庭人均所得,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方说,一个家庭,只有丈夫工作,月收入6000元,得要纳税,家庭负担压力比较大。所以在充分考虑家庭整体负担的前提下,对年度内家庭成员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综合计税,将有利于体现税收公平。
专家认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家庭因素只是****步,未来还可以逐渐设置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夫妻单独申报等多种申报单位,由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对于未来纳税人是否能更充分、便捷地享受个税改革新政策,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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