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下降后造价如何调整?住建部发布新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来源:憨牛网2018-04-12 09:451780
近日,住建部发布建办标〔2018〕20号文,将之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中的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文件指出:
1、本次是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要求,将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税率调整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2、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相关计价软件的调整工作。
以下是本次文件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建办标[2018]2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要求,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相关计价软件的调整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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