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这4类发票清单开具时,这些注意事项不得不知
来源:憨牛网2018-03-28 13:452378
对于发票清单,大多数企业都曾开具过。但你是否清楚,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发票清单有哪些?开具、取得发票清单有什么要求?
由发票开具方开具发票时提供的清单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需使用“新系统”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须同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2、运输服务项目多,需另附清单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清单,需注意
企业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果销售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鉴于现行税收规定中,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清单并未强制要求必须是使用新系统开具清单,因此,销售方既可以使用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也可以开具自制的清单。
4、特定运输收据可作发票清单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新系统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开具的清单,已于2017年12月更名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如系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套的清单,应取得清单一式两份,与发票联和抵扣联配套使用。清单应填写购买方、销售方的名称、货物(劳务)及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税率、税额,清单的汇总金额应与增值税发票的“合计金额”一致。
上述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应同时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从2018年开始,增值税纳税人使用全面升级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根据销售情况正确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在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会自动显示和打印该编码对应的简称。在使用新系统汇总开具发票及清单时,应使用其自带的销售清单开具功能,填写清单内容时如同正常开票程序。同样,也应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在清单的“货物(劳务)名称”栏也将自动显示和打印该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和所销售的品名。
鉴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在现阶段,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票面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仍可以正常使用。清单是依附于开具的发票产生,因此清单开具也如此,但是,对于自制清单和小票作为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清单使用问题,应密切关注税务机关对此问题的后续规定。
由发票取得方出具的特殊形式的清单
保险、证券等企业向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代其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企业应将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此项清单与平时说的发票清单有所不同,平时说到的发票清单均是由发票开具方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一并开具清单,但是保险、证券等企业涉及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的佣金发票的清单却有很大不同。
保险、证券等企业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同时按照现行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可以代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但同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相关详细信息的清单。因此,此项发票清单是由发票取得方制作的。
以上就是开具发票清单时需要注意的相关内容,若仍有疑问,不妨拨打憨牛网服务热线:400-003-000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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