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PS照被判侵权赔偿30万
来源:憨牛网2022-08-17 15:451812
18日,林志颖就4年前通过新浪微博分享的一张PS照片构成侵权发表声明致歉。声明称:“本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林志颖表示,自己作为公众人物更要“负起社会责任,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决心。
事件回顾
知名摄影师朱庆福于1992年拍摄完成涉案作品,该作品展现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气节与民族精神。该作品获得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等多个奖项,具有较高知名度及广泛且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2013年,林志颖为庆祝微博粉丝达到2100万发布了在网络上被PS的后的图片。而原图正是朱庆福的作品。这条微博被大量转发、评论和点赞,朱庆福认为林志颖的行为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将林志颖和新浪微博运营的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等110余万元。
今年2月,朱庆福将林志颖、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该案件被海淀法院受理。2月16日,林志颖就此事于微博承认疏忽,接受110万索赔,并公开道歉:“对权利人摄影作品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诚挚道歉。”
今年9月,海淀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林志颖在其名为“梦想家林志颖”的新浪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十二小时发表声明,向原告朱庆福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朱庆福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开支律师费4万元和公证费5千元,合计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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