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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电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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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介绍
  • 常见问题
  • 服务评价

类电影作品

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出来的作品,可通过著作权进行保护。

  • 产品介绍

    是指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包括电视作品和录像作品,可通过著作权登记进行保护。

  • 服务时间

    正常2个月左右,也可加急办理,详情请咨询憨牛网专业知产顾问

  • 服务费用

    2000元起,具体请咨询憨牛网知产顾问

  • 所需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2、委托书;3、申请表;4、创作说明。

著作权登记的必要性

  • 法律保护

    防止抄袭、山寨,打击盗版,是法律保护的重要依据。

  • 无形资产

    版权作为无形资产,可同有形资产一样,进行交易、转让,获取丰厚利益。

  • 出版发行

    经过版权登记的作品,可以合法在国内出版发行。

  • 实力证明

    著作权是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

办理流程

  • 1

    专属顾问咨询

  • 2

    申请材料准备

  • 3

    递交版权局

  • 4

    跟进反馈

  • 5

    版权局核发证书

需要准备的材料

  • 1

    作品样本

  • 2

    作品的创作说明

  • 3

    签署的权属声明

  • 4

    签署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 5

    签署的代理委托书

  • 6

    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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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长:

各种窗口排队,办理周期长,消耗时间精力

不规范:

流程不标准,操作不合规,客户信息易泄露

不专业:

作坊式服务,无专业资质,服务质量差

不方便:

传统跟进模式,节点进度反馈不及时

不透明:

价格混乱,额外消费多,监管不力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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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哪些属于类电影作品?

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包括电视作品和录像作品。
(1)电视作品是专门为电视台播放而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主要形式有故事片、科教片、新闻片、纪录片等。电视台在利用未发表的作品改编成电视作品时,须事先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电视台对其创作的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未经其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2)录像作品如音乐电视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售后保障

我们承诺

关于服务质量的反馈,我们会****时间专人处理,保证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售后渠道

1、登陆憨牛网官网留言反馈
2、拨打400-003-0009进行举报投诉

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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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核实问题具体情况
    2、确定责任人责任划分(是否涉及退款赔付问题


  • 1、

    知产专家

    问题咨询
    2、按责进行相关赔付
    3、正常财务退款


  •                                 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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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类电影作品?

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包括电视作品和录像作品。
(1)电视作品是专门为电视台播放而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主要形式有故事片、科教片、新闻片、纪录片等。电视台在利用未发表的作品改编成电视作品时,须事先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电视台对其创作的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未经其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2)录像作品如音乐电视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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